
全台「大罷免」行動已全面升溫,罷免聲浪如星火燎原蔓延各地。
截至目前為止,針對藍營立委的罷免案已累積達31件,並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查對,準備朝第三階段投票程序邁進。相較之下,針對綠營立委的罷免案則仍未有任何具體進展,維持「零進度」狀態,形成強烈對比。
這場席捲全台的政治罷免風潮是如何引爆的?為何短短時間內迅速擴大?各地案件目前又發展到哪個階段?為協助讀者掌握事件全貌,《鏡報》特別整理出最新罷免動態與投票進度更新(資料截至2024年6月13日),讓你一次看懂這場罷免風暴的背景脈絡、推進流程與潛在影響。
全台大罷免起源解析:這場政治風暴是怎麼掀起的?
2024年立法委員選舉落幕後,國會勢力版圖出現重大變化,民進黨雖繼續執政,卻成為立院中的少數黨。
在國民黨與民眾黨取得多數席次後,雙方迅速結盟,推動一系列具爭議性的法案修正,包括《國會職權行使法》、《憲法訴訟法》、《選罷法》及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等,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,數度掀起街頭抗議潮,進一步演變為著名的「青島行動」。
直到2024年初,藍白聯手大幅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,成為壓倒民間忍耐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原本累積已久的民怨瞬間引爆,最終催化出全台「大罷免」行動的開始,也正式掀起一波遍及各地的政治對抗與罷免風暴。
各地罷免進度更新中!目前進行到哪裡?
根據我國現行立法委員席次分配,共有113名立委,其中包含34席不分區代表,依照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,這類立委並不適用罷免程序。其餘為6席原住民代表(含平地與山地)以及73席區域立委。
從黨籍分布來看,區域立委方面,國民黨與民進黨各自擁有36席,另有1席為無黨籍、立場偏藍的陳超明。
目前國民黨所屬的36席區域立委中,僅金門立委陳玉珍與馬祖立委陳雪生尚未遭到提出罷免申請,另有3位原住民立委亦無罷免案產生。其餘34位國民黨籍立委及無黨籍的陳超明,皆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作業。
截至2024年6月13日,共有31案成功完成連署送件,包含王鴻薇、徐巧芯、羅智強、傅崐萁、江啟臣、蔡其昌等高知名度立委,成為這波罷免行動的核心名單。另有徐欣瑩、邱鎮軍、謝衣鳳與陳超明等4人,則未能跨過法定門檻,連署終止。
而針對民進黨方面,目前僅15位區域立委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名單,如王定宇、吳思瑤、蘇巧慧、黃捷、蔡其昌等人。然而,多起針對綠營立委的罷免行動在第一階段就遭遇重大打擊,部分連署活動傳出「人頭名單」與「幽靈簽名」風波,導致司法機關介入偵辦。此事件大幅削弱了罷團士氣,並讓多項綠委罷免案無法順利推進。
其中,包括藍營主打的「台北罷雙吳」行動也正式宣告未達門檻、無法送件。
總體來看,目前罷免送件成功的比數為藍營31案、綠營0案,顯示整體罷免行動目前仍以針對國民黨主導的「反向罷免」為主軸,綠營尚未成功推進任何一案。
藍營18人罷免案進入安全期,投票戰準備開打
目前共有18位國民黨籍立委的罷免案,在進入第二階段連署送件時,所累積的連署數量已突破「130%安全門檻」,代表這些案件通過中選會查核的機率極高,後續進入投票程序的可能性大幅提升。
這18案分別為:台北市的王鴻薇、李彥秀、羅智強、徐巧芯與賴士葆;新北市的洪孟楷、葉元之、廖先翔;桃園市的牛煦庭、涂權吉、萬美玲;新竹縣的鄭正鈐;台中市的廖偉翔、黃健豪、羅廷瑋;雲林縣的丁學忠;台東縣的黃建賓,以及花蓮縣的傅崐萁。
至於其餘13件罷免案,在送交連署書時尚未達130%標準,罷免團體擔憂因書寫錯誤、字跡模糊等技術性問題,可能導致連署份數遭剔除,進而影響罷免是否能成案。因此,這些案子即便已送件,罷團仍持續呼籲民眾補交連署書以提高成功率。
截至目前為止,已有8案完成補件並正式進入安全區,剩下包括顏寬恒、楊瓊瓔、江啟臣、林思銘及羅明才等5席立委的罷免案,尚未達標,仍處於等待補件通知階段。
罷免程序懶人包:從提議、連署到投票三大階段一次搞懂!
台灣現行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明確規定罷免流程共分為三個階段,分別為「提議」、「連署」與「投票」。
無論是罷免立委還是地方首長,都需依照法定程序進行,且每一階段都設有特定門檻。
以下帶你逐步解析罷免的完整流程與法律門檻:
第一階段|發起提議:就職滿一年、連署門檻1%以上
根據法規規定,只有當目標公職人員任職已滿一年後,選民才能依法發起罷免程序。
首先,提議人必須為選區內具投票資格的選民,且人數需達該選區選舉人總數的1%以上。
以台中市2021年立委罷免案為例,當年選舉人總數為291,122人,意味至少需要2,912名合格選民共同提議,罷免案才能進入下一階段。
▶️ 提議人資格須符合:
- 年滿20歲
- 在該選區持續居住達四個月以上
- 現役軍人、替代役役男、公職人員不得參與提議
第二階段|連署展開:連署人數需達10%
當提議獲得中選會審核通過後,罷免案即可進入第二階段「連署」。
此階段需募集更大量的連署書,數量須達該選區總選舉人數的10%以上,才有資格進入投票程序。
⚠️ 值得注意的是,提議人不得重複成為連署人。雖然與第一階段不同,現役軍人、公職人員與服替代役者在此階段可以參與連署。
▶️ 連署期限依職位而定:
- 立委、市長、市議員、縣市長罷免:60天內完成
- 縣市議員、鄉鎮市長:限40天
- 村里長、鄉民代表等:僅有20天
▶️ 中選會查核時限(依對象區分):
- 中央層級人員(如立委):須在40天內完成查對
- 地方層級人員:期限自15至20天不等
第三階段|進入投票:須達「雙重門檻」方能通過
一旦中選會確認連署人數合格,罷免案即進入最後一階段——投票。
罷免投票必須在公告成立後的20至60天內舉行,且需符合兩項門檻才能成功:
- 贊成票數多於反對票數
- 同意票需達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
換言之,僅靠相對多數還不夠,還需動員足夠票數以符合絕對門檻,才能讓罷免案最終生效。
罷免案結果揭曉:成功與失敗會帶來哪些影響?

罷免成功後的後續規定
當罷免案經過投票程序後,中選會會在投票結束後7天內正式公告結果。
若罷免案獲得通過,被罷免的公職人員須自公告日起立即解除職務。
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自解除職務之日起,該人士在接下來的四年內,不得在同一選區內再次參選同一公職職務。
此外,中選會也特別提醒,如果被罷免人在罷免程序尚未結束前自行辭職,其後續仍適用同樣的規定,即四年內禁止於原選區參選相同職務。
因罷免案導致職務空缺時,若依法需進行補選,該補選必須於罷免結果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完成。
不過,若被罷免人對罷免結果提起法律訴訟,補選程序將會暫緩,直到訴訟程序結束為止。
罷免失敗的影響
為防止罷免權被濫用,法律明訂若罷免案未獲通過,該被罷免人在任期內將享有罷免保護期。
也就是說,民眾不得在其任期內再次對同一對象提出罷免申請,避免重複挑戰及社會動盪。
罷免三階段投票時間點詳解

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,將於6月20日召開例行委員會議,屆時會審核包括26件罷免案的成案資格。
會議結束後,中選會將公布首批罷免案的成案結果。依照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的規定,罷免案成案後,投票必須安排在20至60天內進行。
若這些罷免案於6月20日確定成案,投票日期將可能落在7月10日至8月19日期間的6個週六,這些日期都將成為潛在的投票日。
針對投票時間,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之前推估可能會在7月26日或8月23日舉行投票,李進勇回應指出,「7月26日確實在規定時間範圍內,是可行的選項之一」,但最終日期尚未定案。
李進勇進一步說明,中選會希望透過集中投票日,來降低社會運作成本,並兼顧選務人員的負擔。
因此,原則上建議在6月20日通過成案的罷免案件,同一天同步舉行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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